每年 5 月是綜合所得稅申報季,今(115)年申報的是 114 年度的全年所得。無論是第一次報稅,還是已有多年經驗的納稅人,了解正確的申報觀念與扣除額規則,都能幫助你合法節稅、避免漏報或錯報。

以下依財政部公布的官方資訊,整理 114 年度綜所稅申報的完整重點。


觀念一:綜所稅如何課稅?

綜所稅如何課稅

綜所稅是自動申報制,與房屋稅、牌照稅等收到稅單繳納的方式不同,納稅義務人必須「自行申報」上一個年度的全年總所得。

此外,綜所稅採家戶申報制,申報戶成員包含:

  • 本人(納稅義務人)
  • 配偶(婚後原則應合併申報)
  • 受扶養親屬(符合規定者)

注意:114 年度結婚或離婚者,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。一方若符合規定由他人列報扶養親屬,另一方則單獨申報。分居若符合法定要件,可各自單獨申報。


觀念二:誰可以列報扶養親屬?

誰可以列報扶養親屬

申報扶養親屬時,需依照親屬類別與年齡判斷是否符合條件:

直系尊親屬(祖父母、父母)

  • 年滿 60 歲:可直接列報
  • 未滿 60 歲:須無謀生能力
  • ★ 兄弟姊妹共同扶養者,應自行協議一人列報
  • ★ 未滿 60 歲指民國 55 年(含)以後出生

子女

  • 未滿 18 歲:可直接列報
  • 年滿 18 歲:須在校就讀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
  • ★ 離婚伴侶共同扶養者,應自行協議一人列報

同胞兄弟姊妹

  • 未滿 18 歲:可直接列報
  • 年滿 18 歲:須在校就讀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
  • ★ 未滿 18 歲指民國 97 年(含)以後出生

其他親屬或家屬(叔、伯、舅、姪、甥、孫等)

  • 未滿 18 歲: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,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
  • 年滿 18 歲:除符合上述條件,還須在校就讀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

注意:扶養親屬如有所得,也要併入所得總額一起申報!


提醒一:誰可以免申報?

誰可以免申報

申報戶成員(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)的全年所得總額,不超過免稅額+標準扣除額合計數,可免辦綜合所得稅申報。

114 年度免辦綜所稅申報標準(以申報戶無 70 歲以上者為例):

受扶養親屬人數單身者與配偶合併申報者
0 人22.8 萬元45.6 萬元
1 人32.5 萬元55.3 萬元
2 人42.2 萬元65 萬元
3 人51.9 萬元74.7 萬元
4 人61.6 萬元84.8 萬元
5 人71.3 萬元94.1 萬元
  • 免稅額:一般 9.7 萬元;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滿 70 歲 14.55 萬元
  • 標準扣除額:單身 13.1 萬元,與配偶合併申報 26.2 萬元

注意

  • 有扣繳稅額或可抵減稅額依法可申請退稅者,或應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者,例外仍須申報!
  • 如未申報,核課期間會從 5 年延長至 7 年,不管要不要繳(退)稅,建議都要申報比較好。

步驟二:計算應納稅額

計算應納稅額

應納稅額計算公式

應納稅額 = 所得淨額 × 適用稅率 - 累進差額

綜所稅採累進稅率,依所得淨額分為 5 個課稅級距,數學不好沒關係,直接參考速算公式:

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

所得淨額(單位:新臺幣元)稅率累進差額
0 ~ 590,0005%0
590,001 ~ 1,330,00012%41,300
1,330,001 ~ 2,660,00020%147,700
2,660,001 ~ 4,980,00030%413,700
4,980,001 以上40%911,700

累進差額是什麼? 綜所稅採累進稅率分段課稅。假設所得淨額 70 萬:59 萬×5%+11 萬×12% = 70 萬×12% - 59 萬×(12%-5%) = 41,300,這個 41,300 就是累進差額。


一般扣除額怎麼選才節稅?

一般扣除額怎麼選才節稅

一般扣除額分為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,二擇一,哪個金額大就選哪個:

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
特色免附文件,直接扣除須附文件,核實扣除
單身13.1 萬元5 項加總(捐贈+醫藥及生育費+保險費+災害損失+購屋借款利息)
與配偶合併26.2 萬元同上

建議:先計算 5 項列舉扣除額總和,若超過標準扣除額,選列舉;否則直接選標準,省去備齊文件的麻煩。


列舉扣除額①:捐贈

列舉扣除額①捐贈

適用對象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

慈善團體

  • 對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(團體)捐贈,或成立、捐贈、加入公益信託財產
  • 政府合法立案的機構(團體);無對價關係支出(例如對方無提供勞務)
  • 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 20%

運動員

  • 透過運動部設置的「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」捐贈
  • 捐給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的運動員不可扣除
  • 未指定:無金額限制;有指定:供入當年度慈善團體捐贈上限

政治獻金

  • 對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
  • 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 20%,且不超過 20 萬元
  • 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最高 10 萬元

政府機關

  • 對政府捐獻,或有關國防、勞軍、古蹟維護的捐贈
  • 核實認列,無金額限制
  • ✅ 政府設立的賑災專戶

私立學校

  • 透過「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」捐款
  • 未指定:無金額限制;有指定: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 50%

列舉扣除額②:保險費

列舉扣除額②保險費

適用對象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

人身保險費

  • ❌ 不可扣除:產險(車險、火險、責任險等)
  • 含壽險、健康險、傷害險、年金險、勞工保險、就業保險、軍公教保險、農民保險、學生平安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
  • 每人(以被保險人計算)每年上限 24,000 元
  • 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

例說:甲是要保人,他的媽媽是被保險人,媽媽由弟弟申報扶養。甲沒有申報扶養媽媽,不能扣除這筆保險費;弟弟雖然申報扶養媽媽,但媽媽的保險費不是由他支付,也不能扣除

全民健保費

  • 含補充保險費
  • 核實認列,無金額限制
  • 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者,不必與被保險人在同一申報戶內

例說:甲是被保險人,他爸爸的健保依附在他身上,爸爸由弟弟申報扶養。甲沒有申報扶養爸爸,不能扣除這筆保險費;弟弟申報扶養爸爸,雖然爸爸的健保是以甲的眷屬身分投保,仍可扣除


列舉扣除額③:醫藥及生育費 + ④:災害損失

列舉扣除額③醫藥及生育費+④災害損失

醫藥及生育費

適用對象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

  • 付給公立醫院、全民健保特約醫院及診所,或經財政部認定記錄完備正確醫院的醫療性質支出
  • 已有保險給付的部分不可扣除
  • 核實認列,無金額限制

✅ 可扣除:因身障裝配的助聽器、義肢、輪椅等輔具;因牙病而作的鑲牙、假牙或齒列矯正的醫療費及器材費

❌ 不可扣除:美容牙齒矯正、預防例行性健檢;膳食費、看護費、交通費等

災害損失

適用對象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

  • 遭受不可抗力災害,例如:地震、風災、火災、水災、蟲災等
  • 規定期限內檢附證明文件向當地國稅局報備並取得災損證明,或提出能證明損失屬實的確實證據
  • 已有保險賠償、救濟金的部分不可扣除
  • 核實認列,無金額限制

💡 第一時間拍照存證!遭災後務必立即記錄現場,作為申報憑證。


列舉扣除額⑤: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

列舉扣除額⑤購屋借款利息

適用對象: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

申報條件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:

  • 向金融機構辦理「自用住宅購屋借款」(包含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)的利息支出
  • 房屋登記在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下
  • 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
  • 自住、無出租、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  • 每一申報戶以 1 屋為限
  • 減除「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」後的餘額才能申報,每一申報戶上限 30 萬元

❌ 不可扣除:修繕、消費性貸款或後續的增貸;向民間貸款機構或個人借貸


今年有感減稅,明後年再紓壓!

報稅前,先了解各年度扣除額的變化,做好節稅規劃:

項目112 年度(113 年 5 月報稅)113 年度(114 年 5 月報稅)114 年度(115 年 5 月報稅)115 年度(116 年 5 月報稅)
免稅額(一般)9.2 萬9.7 萬9.7 萬10.1 萬
免稅額(滿 70 歲)13.8 萬14.55 萬14.55 萬15.15 萬
標準扣除額(單身)12.4 萬13.1 萬13.1 萬13.6 萬
標準扣除額(有配偶)24.8 萬26.2 萬26.2 萬27.2 萬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.7 萬21.8 萬21.8 萬22.7 萬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.7 萬21.8 萬21.8 萬22.7 萬
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.5 萬2.5 萬2.5 萬2.5 萬
幼兒學前(第 1 名)每名 12 萬第 1 名 15 萬第 1 名 15 萬第 1 名 15 萬
幼兒學前(第 2 名以上)同上22.5 萬22.5 萬22.5 萬
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 萬12 萬18 萬18 萬
房租支出特別扣除額列舉 12 萬★ 改特別扣除 18 萬18 萬18 萬
每人基本生活費20.2 萬21 萬21.3 萬(待當年度公布)

資料來源:財政部 2025.12.1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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